房屋租赁权拍卖
拍卖公告
受委托,定于2024年10月29日10时在内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会议室公开拍卖学校小卖部(2处约218㎡)的一学年租赁使用权。
欲竞买者,请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前向账户交纳3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,并携带有效证件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。
账 户: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
账 号:4100 1541 3100 5020 0823
展示时间地点: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在所在地
咨询电话:17518967788 13837778237
公司地址: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泰国际大厦1002室
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21日
特 别 约 定
一、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,请竞拍人实地仔细查看标的,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。竞拍人一经举牌应价,即视为竞拍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认可 。
二、拍卖标的:位于内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内,两处约218㎡。小卖部经营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起至2024学年结束。
三、承租人资格要求:
1、竞买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2、有完善的商品进货渠道和严格商品质量监管制度。
3、一学年的假期全部根据省教育厅安排。
4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及有关部门规定经营,所售卖的食品和饮料仅限于面包、牛奶和矿泉水及学习文化用品;禁止出售高脂、高糖、高盐类食品和饮料,禁止出售加热食品、辣条等辛辣食品等;不得销售临期商品。
5、所销售的商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上同类商品,限制学生高消费,原则上每月每生消费不得超过300元,超过者限制消费。
6、学校消费一律实行一卡通,严禁使用现金。
7、竞买人需要有三年经营超市的经验,所经营范围能全覆盖校内应经营物品。
四、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。由于店内装修由原承租人出资,买受人须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装修费用,并按约定时间向原承租人交付装修费用。
五、价款的交付:竞租成功者,须在3日内向指定账号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5%的拍卖佣金。
六、标的的交付:价款交清后,成交者持《成交确认书》与出租方办理移交,并依法签订《租赁合同》,约定租赁起止时间及双方责任权利等事宜。承租人必须本人实际经营,不能转让给第三方,否则,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,在租赁到期且无违约后,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;
七、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人按双方《租赁合同》约定进行清场后,将标的交给新承租方。
八、校内小卖部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。成交者30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。未成交者,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。
九、违约责任:
1、拍卖成交后,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视为悔标。所交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,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等损失,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的规定收回拍卖标的。
2、买受人违约后,需再行拍卖的,无需违约买受人同意即可再行拍卖。再行拍卖时,原违约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,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前次拍卖价款的,违约买受人应补足差额。委托方有权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。
十、本人已经仔细阅读本《拍卖文件》,一旦竞拍成功,愿意履行本《拍卖文件》中规定的全部条款。
竞买人签字:
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21日